三个孩子,三种胃口,刘师正在为年夜饭发愁。突然,他回忆起母亲系着围裙做暖锅的画面。于是,刘师决定了年夜饭的唯一的重头戏。
刘师傅年轻时,在北郊一带是个颇有声量的厨子。大家都喜欢叫他刘师。
刘师开过几次饭馆,最牛逼的,还是北京路上那家刘师饭庄。饭庄——这名号听着就大气磅礴,听着给人一种很有面儿的感觉,听着,就跟饭馆不一样。这几年清明回老家给母亲烧纸,见了人,他总是有意装作无意地回味起这家饭庄。有人去过,有人没去过,但一听到饭庄两个字,就觉得这姓刘的前些年发达过。
事实也的确如此。
刘师饭庄一进门,近三十套桌椅,客人来了,想坐哪儿随便选;墙中间配个液晶大电视,接上有线,只放电影和体育两个频道,客人吃罢,想坐多久就坐多久。他当老板,从不考虑翻台率,生意一直都不错,反正没发过愁,所以也犯不上在饭点派个人去侦察别人家的情况;人员方面,光是后厨的师傅——拉面师傅、削面师傅、炒菜师傅、配菜工、洗碗工就十来个,前厅的服务员就更不用说了;再上二楼,跟一楼同样大的地方,只留了八间包厢雅座,包厢之间还配有沙发茶几,供提前到店、中途出包厢打电话或私聊的客人用。装修呢,虽比不上某某楼、某某大饭店,但环境宽敞舒适,也能让人敢把贵客请到这里来。那几年常有包工头小老板在这里待客,甚至还有新人在这里办过几次喜宴。
开上饭庄后,他和妻子的分工也明确起来:他主管后厨,妻子主管收银,大堂经理的活两人交替兼着。其实也就是谁没事了,瞅上两眼,再嚷嚷两句。现在他一想,那个饭庄虽算不上正规,但无疑是他人生的巅峰时刻。只是后来运气不好,就没再开下去。
他今年还想着出山,继续干餐饮这一行。
为什么呢?以前他从没关注过养老金,今年年纪凑了个整,整六十,还有五年就可以领养老金了。于是今年清明,他便专门去堂哥家问。不问不知道,一问,热血凉下去,血压升老高。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他说,怎么这么少。堂哥说,给国家做贡献做少了。他说,少吗?堂哥说,就算你认为不少那也得认。农民一辈子种地,上哪儿做贡献去。你虽然出门早,没种过几天地,但成分还是得划到农民这一类。儿女要没大本事,养老到头来还是得靠自己。
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稀得吃苍蝇肉啊。
他恨不得马上重回巅峰。
可再操旧业干饭馆,没有启动资金,跟儿子借,儿子还没结婚,今年趁着房价低走,正盘算着买房呢;跟女儿借,前年五一女儿远嫁外地,结婚时要了点彩礼,但她们家装修,还回去不老少,再往回借又不好意思,也怕女婿见怪。
巅峰要是回不去,到个半山腰,也不是不行。
那去饭店干主厨?可主厨既是体力活,又是脑力活,他这年纪,哪一样都沾不上;给人打下手,体力还跟不跟得上再说,光是挨主厨和老板的训就叫他害怕。想起年轻时当学徒下的苦挨的训,到现在他还觉得心里受伤。
这么看,这巅峰指定是上不去了。那就只好在山脚下看看风景了。
夏天的时候,他还盘算着去当个保安,每个月挣他个两三千块。这钱干大事不够看,但养活自己,足矣。但保安这活儿糟心。有次他肩周炎犯了,疼得他半夜睡不着,于是下楼活动。一出单元门,他就听见小区门口有人吵架。他走到门口,发现一个喝醉酒的业主手里摇铃铛似的摇着钥匙串,正在跟保安叫嚷。保安回头看见他,像好不容易找见了一位知心人。你说说这业主,保安诉起苦,我在里边儿睡得好好的,非要把我折腾起来。他走近,没急着评理,却看见业主的钥匙串上吊着蓝色的门禁卡。人已经晃得七扭八歪,可就是赖在门外不肯进来。你就是条看门狗,让你给我开门,你就得给我开门。业主咬字不清地喊。旁观的刘师,一度担心这业主咬着舌头。保安这时也急了,喊起来,你他妈说谁是看门狗,你他妈说谁是看门狗。接着,那业主靠过来,扶着门,要朝里边吐口水似的噘着嘴,投诉你,投诉你,明天我就投诉你。最后,他还是按下保安室墙上的开门按钮。
自家小区招保安,他压根没考虑。他骑着电动车,在方圆两三公里找。有个隔了两条街的高档小区也在招,工资三千,不远不近,正好。他在人家小区的大门口蹲了三天,没见着熟人,这才扭扭捏捏地去面试了。结果人家嫌老,没要他。
那总不能闲着,成天在房子里喝茶刷快手吧。他们这样的人,这个年纪就想着退休,跟长年瘫痪在床靠儿女伺候有什么分别。可思来想去,死活没招儿,于是重回巅峰的标准一降再降,就僵在这儿了。
腊八那天,女儿女婿还有儿子来电话,说今年回来,并且都赶在三十儿晚上到家。去年春节他们没能回来:女儿回女婿家过年了,儿子在南方工作,过年没休息,挣加班工资。这不要买房,干劲十足。今年能一起回来,到时热热闹闹的,自然是好事。
可他心里却犯起难:年夜饭该怎么置办呢。
他入行时跟的是川菜师傅,平日里炒菜习惯放豆瓣酱,还得是红油的。炒什么都要放,这是习惯,自己也好这口儿。所以每一次炒菜,几乎都是一样的流程:开火热锅,倒油,手腕转动,让油在被加热的同时,润遍整个锅底;油七成热后,下葱姜蒜,爆出香味后,再放豆瓣酱,滋滋啦啦,锅中立马呈现出一大片恣肆汪洋的红色……这样炒出来的菜,看着香,吃着也香。吃起来多少还有一股油腻的咸味,细细咂摸,那咸味里还带着一丝腐坏般的酸味,像煮熟后用盐杀过的肉。这种肉,小时候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得上。
不开饭馆的间隙,家里一直都是他来做饭。换句话说,这样的口味,一家四口至少吃了十几年。
可自从妻子多病以后,突然间,大家都不满意了。
妻子以前身体特好,要生起病,顶多也就是感冒这种富贵病。两三年来一次,一来妻子就跟中彩票似的,不停地跟他感慨:自己还是个会生病的正常人。任家里谁也没想到,四十四岁以后,妻子猛然间一身的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妻子一下老去很多,整个人也变得神神叨叨的。后来妻子不知从哪儿受的引导,信了佛,口味变得极其清淡不说,肉干脆也不吃了。那时候儿子和女儿即将成年,口味也跟着闹起了独立,儿子喜欢咸辣,女儿喜欢酸,像一道菜在出锅定性前,又被厨子急急忙忙地撒了一把调料。
众口难调,厨子最怕众口难调。
那年夜饭该怎么置办呢:难道他提前买好肉和菜,让儿子和女儿回到家了自己上手做?这可太不像话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着也得由他们的老父亲亲自下厨。
不过话说回来,两个孩子倒是会做饭,并且还做得不赖呢。
女儿上初中时,他就教女儿学习做菜,女儿自己也有兴趣。可妻子拦他,说女人要是会做饭,一辈子都是厨房里的苦力。他不同意这说法,觉得妻子眼界短,还有得了便宜卖乖之嫌。
对于这事儿,他有自己的一套道理:做得一手好饭,是一种价值,可以不做,但不能不会做。女儿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他认定不会有什么大出息,那日子要想过好,就得指着命运了。但命运哪会眷顾干啥啥不行的人呢。果不其然,女儿中专没毕业就进了社会,先是去咖啡店干了一年,又去了花店,没干两年,又跟他伸手要钱,嚷嚷着要去学美妆美甲,几年下来没个定数。他不懂这些行当,更不知道前景如何。可都是亲生的,何况女儿嘴又甜,不能不管,所以要钱就给。那会儿他也不差钱。但女儿总得结婚吧,结婚了,事业和家庭,总得沾一样吧。虽然现如今都不主张女人守在家里,但人各有志,谁也不能强迫谁吧。再者,人总得有个长项吧。身有所长,谈条件和维护体面时心里才能有底。不然仅仅凭着是个女人别人就得对她好?就得一辈子当尊神像供着她?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大道理谁都会讲,但日子是格外残酷的,不仅是要讲方式方法的,更是要一天一天扎扎实实地过下去的。没有价值可供交换,还硬要把自己推上神坛,这跟觍着脸打着一副金字招牌要饭有什么分别。
婚姻嘛,不管是男是女,有多大力,就使多大力,力小不可怕,无力才要命;做人嘛,东边不亮西边亮,哪边都不亮,单单在暗处扯着嗓子喊有什么用。只有自个儿发着光,才能喊来别人的光,谁都不是那大太阳。他觉得自己的这些道理,虽然老派,但实用。后来女婿头一回登门,他便更加认定自己是对的。女婿说女儿做的饭好吃,随了他。女婿这番,既是对女儿的肯定,也是对他的肯定,既是恭维,又是真心话,他听着心里高兴。没嫁人前,女儿偶尔还给他做顿饭,就当是犒劳他的钱了。但那菜女儿自个儿吃得是有滋有味,他一吃,嘶——酸的呀。女儿问他好吃不,他只能忍着说一句,很下饭。传承是一条河流,他是源头活水,到女儿这里,算是改道了。
儿子学会做饭是后来的事儿。
儿子打小就一点儿油烟都不肯沾。他劝过好几次(同样甩出一套老派的道理):家庭是两个人的事儿,男人要是学会做饭,老婆就轻松开心,老婆要是轻松开心,家庭就能和睦,家庭要是和睦,你出远门就放心。道理没完,还有呢:我们这一代,男人有没有本事就一个标准:老婆老得快不快。老婆要是脸色好,显着年轻,别人就说这男人有本事,老婆要是刚过四十就有了五十的样儿,别人就恨不得说你是不是男人,苦日子怎么全让女人憋着屈又嚼又咽了。过日子,就这么点事儿。他这套道理不歪不正,儿子十几年了,权当耳旁风听。
儿子工作后,电话时不时地打到他这儿,说吃不惯南方的饭。他说,那你就回来。儿子不愿回来,说,挣钱呢,不要扰乱军心。前年休年假,儿子回来,竟然做起了菜。菜一上桌,辣椒炒肉,长沙那边的做法。他一吃,咿——哟,又辣又咸,酱油还老多。问跟谁学的,儿子说自个儿摸索着跟网上学的。真应了那句: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教就会。可儿子学会了做饭,师承却不是他,他不知道该高兴还是失望。
至于长年在湖北工作的女婿,这人尤为重视养生。在妻子去世几年后,他冷不丁地闯进家里,意外地填上了清淡口味的空。儿子对此颇有意见:管它健康不健康,人生就是一种感觉。感觉攒够了,早死早超生,要没攒够,人生白活。
那几年真是不走运。妻子的慢性病治疗了好多年,一直不见好。治疗期间,妻子已经没法再到饭庄上班了。缺了个主事的,他这才发现自己的经营理念出了问题——这么多年,竟然没想着培养一个店长。家里有需要照顾的妻子,饭庄因顾及不暇也乱了套,他只能趁着生意还算热乎,盘出了个好价钱。女儿搬出去住了,儿子也上大学了,此后,他在家专心陪着妻子治疗,平时菜做两道,一道给妻子,一道给自己。有病就治,花钱没所谓,人没事就好。只是他没想到,妻子那几项慢性病没根除倒也罢了,后来竟然查出了肠癌。
妻子在极大的痛苦中,死在了五十一岁。
妻子咽气的那天,他跑出监护室,在走廊里恼怒地大声骂,不吃肉,营养跟不上,你不死谁死。儿子和女儿看不透他的心,质问他为何要说这么狠心的话。他不解释,只是埋头操办着妻子的后事。
三月天,清早下葬,人就埋在母亲和父亲旁边。最边上是给他自己留的,等他百年后,四座坟正好四等分这块地的地畔。孝子一把一把埋上土,再一起烧完亲友拿来的纸活,葬礼就算是结束。所有人走后,他一个人趁着余烬的温度,坐在三座坟的对面。他念起妻子,念起她的好她的坏,一切都在此刻显得真实,让人难以割舍。
稍后,他也对佛祖发表了一些成见:佛祖他老人家,做事讲究抓大放小,渡众生不渡单个儿。也是,单个儿有时候不属于众生,众生有时候是大多数,有时候是极少数。那单个儿算他妈怎么回事呢?他想了想,应该算:人各有命,自求多福。那几年,就那几年,一下把大部分的家底几乎造干净了,何况妻子一走,他心气也没了大半,自此人生很难再有起势。
这算是家道中落了。这几年,他总跟别人这么说。
楼下噼里啪啦地响。今天是小年。
他突然觉得心里很空,空到再给他一个刘师饭庄也塞不满。年轻的时候他心里也空,但不是一个空法。和妻子决定出门打工后,面对广阔天地,他是一个携带着母亲煮的茶叶蛋,却对世界嗷嗷待哺的孩子。而现在,他是个独守着空房、被一种闺怨般的情绪笼罩着的糟老头子。忽闻楼下鞭炮声,悔教儿女觅前程。怨不得任何人,他想,七天后,还有三个从远方回来的孩子,等着一顿众望所归、皆大欢喜的年夜饭。这顿年夜饭,不是孩子们给他下的任务,而是他给女儿讲的大道理中,所提到的那个值得交换的价值。再说了,他可是个资深的厨子,一顿年夜饭要是做不到皆大欢喜,真有点儿说不过去。毕竟才六十岁,即便社会已经不认他年轻了,可他自己不能就这么认了自己的老。
还有五年才领退休金,至少在此期间,他不能,也不想做一个无用之人。这样想着,心里慢慢地,也就不空了。
可年夜饭该怎么做,还是没个头绪。
要不给女婿来一道木耳炒山药,再来一个虾仁滑蛋;给女儿来个酸辣土豆丝,不行,有点寒碜,酸豆角炒肉,酸菜鱼,这够酸够体面了吧,一琢磨,也不像那么回事。不行,得改变一下思路:得大家一起吃,做一桌菜岂不是跟外国人似的各吃各的。这思路一出来,相当于他又给自己提高了标准,增加了难度。对了,火锅,鸳鸯锅,有清汤有麻辣。哎呀,还是不行,火锅自己不会做,放底料除了不好吃外,又显得瞎对付。这顿年夜饭,必须既要丰盛体面,又要显出温情来。什么是温情?温情就是一家子在一口锅里吃饭。
这一番沙盘推演持续到半夜,标准和立意一下爬得老高,但到底要做什么,始终不得解。直到快睡着时,他的眼前突然浮现母亲系着围裙,坐在案板前切菜的画面。案板边上,是清洗干净的暖锅。对,暖锅,加上蘸料,既能在一口锅里吃饭,又能满足不同口味。
一想起暖锅,他就特馋,这馋来得迅猛至极,在他的脑子里炸开一条光明大道。大道的尽头,是母亲藏在他海马体里的味觉记忆。这记忆越发汹涌,越发完整,馋,还是馋,馋得他无法入睡,馋得他想下楼走走。自打出门,他就没这么馋过。那就下楼走走。仅这记忆本身,就是一道盛宴佳肴。这房子,这轿厢,这小区,这道路,这住宅,还有那微弱灯光,刺面寒冷,枯枝败叶,斑驳雪迹等等,所有的元素都构成了盛宴的现场。这盛宴,这佳肴,他必须好好享用,享用后,他还要好好消化。不走个十圈八圈的,肯定是消化不了的。他看着黑黢黢的小区道路想。
隔天他醒来得很早,一大早就去了西塔。
西塔有个菜市场,菜市场的东边是一排五金店,主卖厨具。他要买锅。暖锅其实跟北京铜锅涮大差不差,用的锅也都是一个构造,只是做法稍有不同。但小时候大家伙都用不起铜锅,家里常备的,都是焦土烧制而成。买到手了,先拿回家扔锅里通体煮一遍,这样做,一可去尘杀菌,二可避免使用时因高温而炸裂。母亲除了过年招待客人用之外,平时还拿它熬中药。
问遍了这一排五金店,都没找见焦土烧制的锅,他只好退一步打算买铜锅。老板问他要烧火的还是电加热的,他说烧火的,又问,烧火的烧什么?老板说,木炭。他说行,那木炭也一起买上。要的就是那个氛围,他想。之后,他几乎买了所有可能用到的调料和食材。
那份记忆不提供母亲具体的做法。从西塔回去后,整整好几天,他都埋头在厨房里,一遍一遍地尝试、纠偏,一点一点地接近、还原母亲亲手为他贮藏的味道。他先熬汤,也就是锅底,放哪几种香料,每种香料放多少,每熬一种他都要放入少量食材加以查验,终于,在腊月二十八,他尝了一遍味道,虽然觉得很是接近了,但尝起来还是差点意思:不够醇厚滑润。幸运的是,这个无限接近记忆里的味道,仿佛是一把钥匙,打开了记忆丛林深处的那把锁。门那边,一切愈发清晰。他看见母亲将煮熟的肉捞出来,用盐杀过后,存放进菜缸里,又在案板上放上汤盆,汤盆上搁上筛箩,将骨肉汤一点一点舀出,倒进汤盆。很快,筛箩上就留下许多的残渣:菜渣,香料渣以及骨渣。残渣堆积到一定程度,母亲就会倒掉,之后,又将之前的流程再重复一遍,直到滤掉所有的杂质。
对,骨肉汤,一锅没有杂质的骨肉汤。
肉煮好已经是晚上七点,天完全黑下去了。他打开抽油烟机,点燃烟囱里的木炭,简单滤掉一些杂质后,将骨肉汤盛进暖锅,先下八角、桂皮、小茴香、陈皮、香叶、青花椒,再挨个切好姜片、蒜片、白萝卜片和葱段放进暖锅,水沸成汤,汤沸腾了十分钟,最后放少许盐加以搅拌,这样锅底就成了。他用小汤勺拨开汤面上的残渣,快速舀起一勺——仿佛在汤面上削掉一块似的,然后放到嘴边吹了吹,一喝,醇厚,滑润,就是这个味。接着,他切了两三块肉片放进去,煮了有五分钟,夹起来一吃,对头,就是小时候的味。大功告成!他兴奋起来。尽管今天反复查验已经吃得八饱九饱,还是下了一些素菜。实在吃不下去后,他便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从厨房走到客厅,从客厅走到主卧,从主卧又走到儿子的房间,又走到女儿的房间,仿佛有使不完的牛劲,需要他做这些毫无意义的行为来消耗。最后他来到到卫生间,跟个领导视察一般,将马桶盖和马桶圈按下去又掀起来,端详了好几遍,又将洗手柜的抽屉抽出来,将里面的东西打乱又整理好,底下的柜门也是,他打开,关上,最后又打开,统计了一遍洗手液、洗衣液,卫生纸的数量,他拿起手机,记下来,明天要买。对了,还要香料袋。小时候没有这种东西,母亲从卫生所买来纱布,用针线缝成一个包,香料放进去后再一收口,一个香料包就成了。这样煮锅底,就不会有太多香料残渣了。渐渐地,下料煮汤,提前备菜,形成一套科学的流程。不管过年来几波客人,母亲都能轻松很多。要是早些年他能意识到这一点,他就算卖掉这房子,也要张罗着给母亲开一家暖锅店。母亲当店长,他来上手干活,现在也就不必费这么大劲,去复原几十年前的味道了。要是母亲还活着就好了。他停下动作,起身看着镜子里形容衰败的自己,眼眶里是年轻的热泪。
他突然想回老家,想卖掉这间房子。这房子是年轻时贪便宜买的,住了几年,又换了大房子,后来妻子治肠癌,钱不够,就把大房子卖掉了。当时买这个房子,就图有个自己的地方住,也图见着老乡显摆自己有个房子,是个城里人。那时候这里还是郊区,周边还有一些民房,自从一中这个本地最好的中学搬过来,几年的时间,郊区变市区,房子也因占着学区升值了。年轻时的贪便宜,倒成了一次明智的壮举。应该能卖不老少的钱,这么一想,他心可就大了,觉着自己人生特成功,恨不得要去解救全人类。他开始计划起来,卖掉房的钱就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给女儿女婿,他们正在备孕,孩子一出来,用钱的地方就多了;一部分给儿子添首付,还有彩礼,虽说儿子的对象还没影呢,但也得提前备着,到时手头不慌。再说,人家女方父母辛辛苦苦养大女儿,女儿没挣几年钱,还没回馈父母,就成了他家的人……这钱得给,一点儿都不能含糊。人家要不要,要多要少,是人家的事儿,自己得有这个心意和态度。剩下一部分就留给自己,他打算回老家翻修老房子,加盖个二楼,弄个露台,每天下午喝喝茶吹吹风看看夕阳。前几年从老家吹上来一阵风,说老房子长年无人居住,宅基地就会收归村集体。是真是假,他不清楚,上网查,众说纷纭,也没个准确说法。但他判断,无风不起浪,有浪自有风,应该是有这个苗头。所幸户口还在老家,自己再长住在家里,任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干出把人赶出去,把房子强拆掉这种散德行的事吧。得尽早回去,生活总是逼着人着急忙慌、姿势难看地做选择。反正早晚都要回去,与其等着变成尸体让灵车运回去,不如自己动身往回走。他对自己的安排十分满意,惠及每个人,简直叫个妥当。
不对,还有蘸料——他猛地想起这事儿。锅底大成,自以为万事俱备,差点把最关键的部分给忘记了。不过蘸料这事儿好办,对他来说,不难,仅用脑子里就可以推演。女儿的蘸料自然要酸,但不能是那种寡酸,要口感丰富。锅中倒油,油沸之后倒入醋,炝出酸味,再加入西红柿沫,再炝出一种来自大自然、带有丝丝甜味的酸,再加入蒜末葱花去腻;儿子的话,小米辣剁碎,拌上蒜末葱花,加少许盐和蚝油,放点青花椒,再浇上热油沸出咸味和辣味;女婿这边,按说出锅的食材就可以,但儿子和女儿都有了,女婿要是没有,就显得他偏心。姜蒜还有韭菜切末,加少量醋和少量蚝油,再加适量香油,撒点白芝麻即可,此外还要再备上一瓶芝麻酱。
这才算得上大功告成!他带着一种极大满足后的疲乏离开卫生间。脱衣服上床!厨房先不收拾了,今晚要早点睡。明天还要起个大早,再去买点菜。他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看起了天花板。他曾到过巅峰,现在,他只是一个丧妻的鳏夫,一个资深的厨子,一个只想给三个孩子做顿年夜饭的父亲。他别无所求,只求孩子们推开家门,问他做了什么菜时,他能够底气十足地说,刘师特色,只此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