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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发布时间:2天前热度: 3 ℃作者:

 

2022年9月14日,小狗Papi被毒害,小区内有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另有两只流浪猫死亡。巨大悲恸下,Papi妈妈展开了坎坷的追凶之旅,她放弃工作,自学刑法,联合受害者展开漫长的起诉,决心要讨回一个公道。

这成为北京甚至一线城市第一例走到刑事公诉阶段的宠物中毒案。社会议论两极分化,支持与网暴接踵而至。

2025年12月11日,在经历漫长的1184天后,北京市朝阳区毒害宠物犬案件一审判决,投毒者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我从巴芮的文章里学到了一件事,“700天”是很重要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觉得两分钟都太长的时代,我为Papi打官司超过700天,足以让许多人相信这份感情是真的。从第615天起,我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计时,我必须继续坚持下去。

当时我们的案件已经历了数次延审,上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有时会告诉我,延审是因为本案中十一只犬只的价格鉴定还没有完成,而寻找鉴定机构的进度是本案的秘密,法庭已经在积极推进,但是否告知、何时告知我,需要经过合议庭讨论决定。法庭同时为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做了十一只犬只的询价,这些是法庭裁判的参考材料,而不是证据,因此也是本案秘密,无法告知我。

在刑事诉讼法里,我找到了能更多地参与庭审的方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由被害人提交起诉状,由于请不到律师,十一名被害人的起诉状都是我撰写的,再由他们本人确认、签名、按手印。庭审中,张某华的辩护人拒绝了全部十一名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他一分钱也不想赔偿,甚至包括犬只的抢救和安葬费用。

开庭前,对于附带民事部分我没有太多关心,最重要的还是给被害的狗狗们讨回公道。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总是没有进展,其他十名被害人逐渐丧失了信心。犬只去世的八人都重新养了狗狗,对于案件不再过问,我在群里同步进展的时候,他们也不回应我。如何能把大家再团结起来?可以从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开始。不过开庭已经结束了,我们还能做什么努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庭审结束后、判决宣告前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不重新开庭;辩护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的,应当接受。

我们需要找一位律师。我知道十一位受害人的意见分歧很难协调,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或许是公益诉讼。

M姐带着我去参加了动保组织的一场活动,讲的是与宠物有关的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会间休息的时候,她拉来了一位年轻的男性,向我介绍:这是李律,对于宠物相关的案子很有经验。寒暄过后我说,我们现在非常需要一位律师,但是因为一直延审,另外十位被害人对结果非常悲观,不太可能出律师费,您可以考虑帮我们代理吗?

李律同意了。不收律师费容易被投诉为扰乱市场,不过他可以给我们做风险代理,不需要提前付款,只从胜诉后获得的赔偿金中分走一小部分。他不在本市办公,当周就乘飞机过来办理了代理手续。

我们终于有律师了。我把这个好消息分享到被害人群里,没有回应。李律在本市待了四天,机票和食宿都是自费的,我在被害人群里说,律师决定帮我们代理,不收律师费,但他这次来本市阅卷、提交代理意见,我们帮他报销一下差旅费,每一家出三百块钱就行。没有回应……


无论如何,三千块钱最终凑齐了。李律正式成了我们十一名被害人的代理律师,但此时我的心里并非没有疑虑,一方面是因为李律没有代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给他打过的一通电话。

我第一次给李律打电话是在家里,一开始,他就给我泼了冷水。他说,抢救和安葬费的赔偿,只要有发票就问题不大,但你们要做好狗最终作价是0的心理准备。我说这怎么可能,民事部分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吗?我们不需要出示鉴定结果,有价格参考不就行了吗?他说,这不好说。他代理过一个拉布拉多犬被毒死的案子,鉴定出的犬只价格是三百块钱,他是按当地的狗肉市价提交的代理意见,才争取到两千多块钱。

原来这个案子是你代理的。

对,上热搜了,我还被骂了。大家无法理解我这样是在为被害人争取权益,都说我没良心。但我从来都是能争取到一点就争取一点,民事诉讼一般都不碰,没想到还有你这样能走到刑事公诉这一步的。

法律不是说狗是财产吗?那就应该按财产的方式给出一个正常的价格啊。

你太理想化了。法院看的是交易价格,养这么大的狗哪有交易价格?

那你也不能按照狗肉的价格去辩护,都像你这样走捷径只会让涉犬的官司越来越不好打,这不是在助长说“毒狗不是犯罪”那些人的气焰吗?

这得看你要的是什么。很多受害人找到我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让我判断赔偿能不能覆盖律师费,能覆盖就打,覆盖不了就算了。所以我一般也不建议他们走民事诉讼,风险太大。

那案子怎么打呢?

走行政诉讼。公安抓了人,马上就能做决定,拘留他十天半个月的,罚一两千块钱就算了。到了法院,时间又长,结果又不确定,通知你不起诉就全完了,还不如不去。

李律,我理解你认为这样更高效。可是为了高效,别的就全都可以不要吗?这对吗?这根本不对。

那你要是这么说,我就没法回答了。

电话两头都沉默了。这样通话中的突然安静,后来还有过很多次。

挂了电话,看见爸爸正靠着门框看着我。我正在气头上,莫名其妙就瞪了他一眼,他转身回去,关上门。

从最开始,爸爸妈妈就一直在给我泼冷水,爸爸最常说的是:赶紧放弃,这种事是不可能成功的,不要白费工夫。如果是二十四岁的我,如果是在老家,我最终会听他们的话的。但现在我只做自己认可的事。

第一篇报道被人看见之后,《三联生活周刊》《南方周末》等媒体也都纷纷找过来。《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去敲了投毒者的家门,差点挨打;又给检察院和法院打通了电话,但没有得到采访的机会。更多人关注到了我们的案子和我的账号,相关的媒体报道越来越多,评论区里常常出现两种观点:投毒杀害犬只应该是犯罪,不文明养犬应该得到惩治。也有人会普及一些知识,比如在世界各地现行的动物保护相关法律中,规范养猫养犬人的行为义务和保护伴侣动物的生命都很重要,两方的观点本就可以合流。

但审判仍然没有消息。计时的数字逐渐增长,到后来几乎成了一种仪式:第四次延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又是一年。法律规定每次延长审限的时长是三个月,每次发完视频,告诉大家案件又延审了,就要继续准备做近百天计时的视频。这一切都让我感到疲惫、绝望、看不到头,张某华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甚至唯一的内容。他被监禁在看守所里,我被监禁在文件、采访、电话里,我一遍遍对着镜头和话筒重复相同的内容,那些寻求正义的话语因为说了太多遍而被嚼成白蜡,我几乎能凭着本能一字不差地复述它们。每天仍有许多人发来私信赞扬、感激我的努力,但那些话看了太多遍也开始失去意义,有时我甚至怀疑我对于张某华的恨是不是胜过了对于Papi的爱,官司本身开始逐渐取代了打官司的目的,就连被这个官司绑架的生活也开始显得那么面目可憎。

爸爸终于说出来了。连续几周他的表现都不太对。他正常地吃饭、遛弯儿、看电视剧,但他显然在积蓄某种力量。这种事情能瞒得了外人却瞒不了家人,他想对我发火但是找不到时机。到后来我几乎觉得有点好笑了,因为我开始期待他的愤怒,这样我就可以同时倾倒我无处发泄的愤怒,对这种毫无意义的虚无的生活的愤怒。

爸爸在饭桌上郑重其事地放下了筷子,问我:“你折腾够了没有?”

我说:“没有。”

“这事什么时候能有个头?!”

我说:“你得去问法院。你以为我不想结束吗?”

“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就想要一个说法。


……


接到通知,本案将在2025年12月11日上午8时宣判。

从案发那天到宣判,中间经历了整整1185天。这些日子里,我给检察院和法院打了无数个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审理的期限。本案有十一名被害人,涉及犬只的价格鉴定、储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化学品等诸多疑难问题,又是关于人犬矛盾这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一名没有在司法系统内工作过的普通人,很难想象本案的公诉人、法官、刑事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以及与本案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在背后经过了多少次研讨,付出了多少心血。而一切都要在这一天迎来结果。从故意毁坏财物到投放危险物质,从“狗的事”到“人的事”,法律迈出了审慎而坚实的步伐,而这些进步,都要归功于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工作者的艰苦努力。

宣判前我和李律以及多位怀着善意免费为我们提供咨询的律师朋友讨论过,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延期审理,法院一定会综合平衡各种因素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无论是被害人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还是被告人上诉,在不添加新的关键证据的情况下都不太可能改变判决结果。尽管如此,我们大概率还是会请求检察院抗诉,因为庭后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四年,在认罪不认罚,没有自首、和解、七十三岁以上、主动赔偿或超额赔偿等从轻情形的情况下,这一量刑在投放危险物质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范围里并不高。更何况,我们仍然抱着渺茫的希望,对于张某华是否同时犯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是否情节严重可以进一步查清。许多人认为本案能走上刑事公诉的流程,得到实刑的判决已经是巨大的成功,但我相信这只是一份六十分的考卷。在类似的案件里是否有可能唤醒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是否能引起司法人员更多的重视?就像钱叶芳教授所讲的那样,在宠物被投毒事件中,“立法、执法和守法都没有进入有序轨道”。

宣判前,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汇聚在法庭的围墙外,从全国各地赶来声援我的朋友们也在法警的安排下秩序井然地等待着。没有人拉横幅,没有人喊口号,所有人都在安安静静地等待法院给出一个公平正义的判决。

进入法庭前,我把随身携带的氧气瓶放在了安检口,我感到天旋地转、双腿打战。作为被害人代表,我坐在离公诉人最近的地方,而张某华将站在法官面前,完成判决的流程。在法庭上坐下来的时候,我几乎不能呼吸。公诉人走过来,蹲在我面前,用我听过的她最温柔的声音说:“你控制一下情绪,会有好结果的,毕竟这么长时间了。”

张某华穿着黑色羽绒服,被法警带进了法庭,我意识到,他已经因病取保候审了。这次他一改庭审上点头哈腰的姿态,昂着脖子瞪着我们这些被害人。

法官在判决书中进行了释法说理:

“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每一名养犬人都负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槌随着判决落下。

张某华把双手朝上一挥,喊:“我要上诉!”

他不想再装了。

庭审结束,我躺在座位上,几乎无法呼吸。法警将我们送出来,我知道门外就是全国各地媒体的镜头,我必须要说点什么,我不能哭,不能说张某华有多嚣张,不能说看到他被取保我有多沮丧,冥冥之中有一种直觉涌上来,我感到判决书中的那段话是最重要的,是最值得让所有人听到的。我拿着判决书走到了媒体的镜头中间,把判决书中的那段话念给了镜头前的千万观众听:

“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

“每一名养犬人都应该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

“被告人张某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书里没有像许多人试图歪曲的那样,声称毒狗不犯法,只是因为用了对人有毒的物质才会被判刑,而是明确指出,对于犬只进行投毒、暴力虐待等极端行为就是犯罪。行政违法行为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

法治之下,善恶有报,正义必彰。

很快,许多好消息从全国各地的宠物投毒被害人那里传来。武汉、广州等地的类似案件都作出了判决。武汉的案件中投放的毒物是硝氯酚,也是在被害人的努力下由民事案件转为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引用了大量医学论文做了详细的举证,证明硝氯酚对于有捡拾地面杂物可能的幼儿能够造成生命危险,法院以情节较轻为由判处了罪犯一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是实刑而非缓刑。在本案判决生效后,也有许多地方的投毒杀害犬只案件由民事转入了刑事公诉流程。

宣判后,我们十一位被害人一致以量刑偏低为由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又过了一天,检察院驳回了我们的申请。之后,张某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上诉材料,上诉自动终止。刑事方面,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十一位被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都未获支持,因此有五位被害人提出了上诉。

几乎是我刚把判决书对着媒体念完,央视新闻的报道就发布了出来。我注意到他们在资料画面右上角加上了Papi的名字,我的眼泪涌出来。资料画面中那张照片是十六年前Papi来到我家的第二个上午,在早上和煦的阳光下给他拍摄的生命中第一张照片。当时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法想到,这张照片会在十六年后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央视新闻上。而来自上海的东方卫视从庭审开始就一直在庭外进行直播,将我念判决书的画面第一时间播了出去。紧接着,《人民日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等媒体也发布了本案宣判的报道。

当晚,我截取了一部分央视报道的内容,准备发到我自己的账号上,告诉大家,案件终于宣判了。视频标题是“央视报道张某华案”,瞬间就弹出了红字,审核不通过。

张某华投毒案,审核不通过。

央视报道张某华案,审核不通过。

无论如何,我必须把这条内容发出去。我想了一个主意,我知道这个主意大概能成功,但我实在不想这么做。我要给自己亲手再添上一张空白的疏文了。果然,换了标题审核瞬间通过。

那条视频最终的标题是“我上央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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